美国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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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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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就是美国大法官,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独立于政府和和参众两会,宪法的最终解释权都在最高法院。可以在总统被弹劾期间主持参议院会议。
2. 为什么特朗普会成为美国总统被抓第一人?
且不说特朗普抨击哪些调查他的检查官员和司法部门,其他国家的看客也会产生“同感”——政治迫害,它与法律无关,与公平、客观、公正无关!
目的只有一个打击特朗普,帮助民主党赢得2024年的总统选举。特朗普已经宣布要参选,现任总统拜登也想获得连任,而特朗普能说会道,是一个超级“网络控”,他在任时,每天亲自发布推特文字,在推特上发布大政方针,在推特上解雇不听话的下属,吸引粉丝几千万。
拜登想要赢得连任,必须扳倒特朗普。比如,所谓国会山事件。前众议长佩洛西和特朗普是水火不相容,是针尖对麦芒,她专门成立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抓捕许多进入国会山的人,用尽一切手段让这些人承认是特朗普指示,以换取减刑或者免除刑罚,据报道前后有上千人被拘押。但是,共和党人当了众议长,放出来的视频是大家进入国会山参观,只是人多,混乱、无序,没有暴力,有视频有录像,谁真谁假?
再比如机密档案事件。拜登手下司法部长命令中情局,趁特朗普不在家,率大批人马突然袭击特朗普的海胡庄园,目的是要拿回被特朗普违规拿走的“档案文件”。特朗普当然据理力争,谁知,司法部为了现实公平,也对拜登的家实施“搜查”,结果拜登两个家都有“机密文件”,接下来,特朗普的副手彭斯手里也有,司法部才慌了神,发现历届白宫总统副总统都有这个“毛病”,就发布政令,表示自查自纠,不诉诸法律。他们是“法不责众”?还是揪住特朗普不放?
至于出轨艳星丹尼尔斯,别说特朗普认为检察官是“政治迫害”,看客都会有这样的看法——
1/.当年特朗普竞选总统的时候,就炒作了一番,没有阻挡住特朗普获胜的脚步。
2/.过去的事情(已经结案),现在这些法官为什么又要拿出来大做文章呢?
3/.即便一切都是真的,事情发生在2006年,特朗普是一个帅气又花心的花花公子,在美国社会里,搞出一些花边新闻,既增加知名度,又可以吸引注意力,还能提高身价,特朗普他没有想到会当选“总统”去领导美国,这对美国政客而言属于“履历瑕疵”。克林顿当选总统后出轨,与特朗普的“出轨”截然不同!克林顿屁事没有?特朗普却要被“逮捕”,当然是美国的大笑话!
媒体说,即使特朗普被逮捕,只要没有判刑,都可以参选,所以,美国民主党和特朗普的政治斗争还有一年半的时间,鹿死谁手,不知道!
2023年3月30日 15.55
3. 美国实行什么制度?
所谓政体,就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美国政体
即联邦政体。
美国宪法
在华盛顿等人的推动下,美国成立了制宪会议,并于1787年制定了一部宪法。1789年,这部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这部宪法又称1787年宪法,至今有效。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式的变化,美国宪法陆续增加了27条修正案加以补充
4.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关于“猎巫运动”,若非特意了解欧洲历史的朋友大抵不甚清楚,从字面上理解,大概就是一场猎杀童话故事里“恶毒巫婆”的运动,假如事实真的如此,那么连小朋友们都会拍案叫绝吧!“猎巫运动”跟残害欧洲中世纪的女性有何关联呢?以下将从三方面具体说明:
判定女巫的标准在公元1646年,中世纪的欧洲判定女巫的标准是这样的:“一个老女人如果脸上满是皱纹,眉毛很长,嘴唇上有软毛,声音尖锐,手中拿着拐棍,身上穿着皱巴巴的大衣,身边还养有猫或者狗,那么就可以直接宣布她是女巫!”
这样的判断着实随意任性、可笑至极,但凡走在街上的落魄、孤寡、独居的老妇人,甚至只是不善言辞,不与人交往的女性都可以被污蔑是女巫,推上火刑架,然后被活活烧死,好比我们看到的那些中世纪电影。
因为这样不可理喻的标准,在整个中世纪的猎巫运动中,据统计有多达200万的女性被残害致死,甚至被株连九族,更别提偏远村庄里因有人被认定为女巫,而全村鸡犬不留的惨状。
假如可以用我国古代女子的话,来形容欧洲中世纪的女性,莫过于“命如纸薄”,因为这种毫无理由的标准,但凡有女子拒绝服从男子的命令,有一丝一毫的反抗,都可以轻易被挂上女巫的罪名,跌入万长深渊。
这场“猎巫行动”实则将欧洲中世纪男权至上的畸形状态暴露在世界的眼中。
宗教信仰的博弈“猎巫运动”发生在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在将近300年的时间里欧洲女性生活水深火热,其实根源在于中世纪末期社会体制的崩溃。
稍微了解过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在中世纪末期的欧洲灾难接踵而至,大饥荒、黑死病、教会分裂、英法百年战争等等,整个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当中,欧洲人没有安全感,开始追逐不同的信仰,以求能够得到救赎。
数个世纪占据欧洲信仰的天主教与新兴的基督教不断争夺信仰,由于信仰不同造成矛盾重重甚至为此丢命的惨剧屡屡发生。
巫师并不属于以上两种宗教,势力较为薄弱,就成了被殃及的“池鱼”。中世纪的欧洲男人将各种社会乱象归咎到魔鬼撒旦和巫师在背后操控(因为流传的童话故事里都说巫婆是恶毒丑陋的老太太)。
其实从罗马时代开始,巫师在天主教看来就是异端邪说,不断地遭受打压,而这次社会体制的崩溃让上位者仿佛找到宣泄的突破口,将所有的罪责一股脑全都推到了女巫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残害。(我在想,假如巫师这个行当里多数是男性,“猎巫运动”是否真的出现?)
“猎巫运动”的产生那是在1484年,由罗马天主教皇英诺森八世亲自下发的教谕,也就是巫师通缉令。
一开始只为了扩大宗教裁判所的权限,镇压巫术的使用罢了,不曾料到两位宗教裁判官为此还沾沾自喜,竟然联合编著了《女巫之锤》教导信徒如何分辨、追究女巫的罪行,以及定下了女巫理应受到的惩罚——火刑。凭借着自身强大的声望,以及在宗教中的权威,这本书传遍了大街小巷,近200年印刷再版近三十次。
天主教对此自然乐见其成,而终日生活惶惶不安的人欧洲人宛如抓住了根救命稻草,盲目地认为巫师是一切祸害的根源,沦为宗教手中的利器,自动自发地剿灭巫师,引以为荣。
史料记载中,苏格兰的天主教长老会承认在此期间烧死的女巫至少4000人,而身在德国的小小主教,每个人手上都沾染了几百至数千的女巫鲜血。更别提那些被遮遮掩掩、未曾留下只言片语的行径有多少了?
女巫无论有罪与否,被押上火刑架时必然背负冠冕堂皇的罪责,罪责的由来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还有精神上的摧残。但凡身上有任何疤痕、胎记、凸点等都会被说成是“魔鬼的标记”;观察女巫的体重、是否会流泪、是否有与小鬼沟通等等。只要任何一点沾上了边,就要被烧死。
这是历史上欧洲女性度过的最为水深火热的日子。
结语“猎巫运动”本质上是天主教对异教徒的镇压和清洗运动,欧洲历史上从未断绝,在中世纪末期因饥荒、战乱、疾病、社会动荡达到了黑暗顶峰。
这场运动从侧面亦彰显了欧洲中世纪的女性地位低下,倍受奴役压迫的事实。大抵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才有了后来的女权主义的诞生、女性寻求解放的众多事迹。
【我是热爱文史的晴空莽莽,欢迎常来看看~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5. 普通法和成文法都是什么?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1.美国成文法基本上是州一级的法律。
2.除了民事诉讼课程是联邦法,美国法学院第一年的课程几乎都是州法律。3.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律的一个特征,它是美国法不仅区别于大陆法系甚至区别于英国普通法。4.两套平行的系统:州法院适用州法律,联邦法院适用联邦法律。州法院有权力适用州法律,包括州宪法。所有联邦法院都适用州法律。5.只有当案件上升到联邦问题的程度,或考虑到某案涉及公民的异籍身份问题,联邦法院才介入。6.美国法官走的是全方位路线,大陆法系法官走的是专业化路线。7.美国的司法审判中,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不需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证和裁决。8.美国法律系统的权力是分散的,它的运行依靠的是各个平等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9.上诉案件原则上都是法律审,很少涉及事实审 10.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以培养律师为目的 11.案件记录是美国法学院的授课内容之一 12.实用主义哲学影响深远,现实精神和经验分析是美国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6. 美国历史上最猛的总统是谁?
美国总统山上有四位总统,分别是林肯、华盛顿、杰斐逊,以及罗斯福。今天就来说说这位西奥多罗斯福,也就是俗称的老罗斯福。
今天就不说他政治上的事情了,聊聊老罗斯福的户外探险。
老罗斯福出生在富裕家庭,生活不错,但是他身体不好,有哮喘。医生从小就对他说,为了多活几年,你最好减少自己的运动量。
但是,这位未来的总统天生就比较倔,你不让我干的,我偏要试试。
他爹也支持,身体不好以后会被欺负,咱们锻炼呗,顺便学学拳击,想出去玩就出去,没啥。于是,这孩子从小就喜欢户外探险,也很喜欢动物。
上了大学之后,他就开始了户外活动疯狂之旅,虽然身材并不高大,但是他开始积极参加户外活动,比如登山。1879年,他登上了缅因州最高峰卡塔丁。
(最右为老罗斯福)
毕业之后,医生告诉他,你身体不好,尤其是心脏。还是找个办公室工作吧,别出去浪了。
老罗斯福能这么听话?他一毕业就结婚了,蜜月旅行就是带着老婆去登山……
转眼到了1884年,他的妻子和母亲都因病去世。伤心的老罗斯福跑到了北达科他州,希望通过大自然平复自己的悲伤。
很快,他爱上了打猎。1901年,他当上了总统,连续两任之后,1909年,退休之后闲着没事,老罗斯福决定去“打猎”。
他组织了团队,跑到非洲探险去了。这支探险团队一共捕获了11397种动物,从最小的昆虫,到最大的河马和大象……有人会问,那怎么运回去啊?
要说明的是,老罗斯福是去“打猎”的,所以他捕获的262种动物,都被“烧烤”吃掉了……
(一身牛仔装的老罗斯福)
剩下的做成了标本,花了一年时间才陆续运回美国。
到了1913年,老罗斯福再一次带队,跑到亚马逊河热带雨林探险了,这次他还带上了自己的儿子。
亚马逊的热带雨林可不是闹着玩的,各种猛兽和疾病,对探险队来说都是致命的。在探险期间,老罗斯福腿部受了伤,感染了疟疾,一直发高烧。
这在亚马逊,是致命的。于是,他要求探险队留下自己,自生自灭。幸好他儿子坚持,再加上自己这些年身板好,竟然挺了过来。
不过,这次探险还是让他瘦了20公斤,并且余生都受到疟疾和腿伤的后遗症影响。
作为一个热爱自然界的人,他在任内一共建立了5座国家公园,截至1916年,他努力促成了23个国家公园的建立、成立了18个国家保护区、建立了51个联邦鸟类保护区……
对了,可恨的是,他的两个儿子还跑到中国猎杀了大熊猫,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杀手”……7. 国外厂家邮件被法官采信的法律依据?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国外厂家邮件被法官采信要依据相应的国际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法律依据:
1. 国际民事诉讼法条例:根据国际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定,法官可以采纳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如果厂家与购买者之间存在涉及国际货物销售的合同纠纷,法官可以依据CISG的规定,采信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3. 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机构的规定:如果厂家与购买者之间存在国际合同纠纷,并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将争议提交给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机构解决,法官可以根据相应的规定,采信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4. 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一些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双边或多边协定,规定了证据的采信标准和程序。根据相关协定,法官可以采纳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综上所述,具体的法律依据将取决于具体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框架。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咨询本国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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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就是美国大法官,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独立于政府和和参众两会,宪法的最终解释权都在最高法院。可以在总统被弹劾期间主持参议院会议。
2. 为什么特朗普会成为美国总统被抓第一人?
且不说特朗普抨击哪些调查他的检查官员和司法部门,其他国家的看客也会产生“同感”——政治迫害,它与法律无关,与公平、客观、公正无关!
目的只有一个打击特朗普,帮助民主党赢得2024年的总统选举。特朗普已经宣布要参选,现任总统拜登也想获得连任,而特朗普能说会道,是一个超级“网络控”,他在任时,每天亲自发布推特文字,在推特上发布大政方针,在推特上解雇不听话的下属,吸引粉丝几千万。
拜登想要赢得连任,必须扳倒特朗普。比如,所谓国会山事件。前众议长佩洛西和特朗普是水火不相容,是针尖对麦芒,她专门成立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抓捕许多进入国会山的人,用尽一切手段让这些人承认是特朗普指示,以换取减刑或者免除刑罚,据报道前后有上千人被拘押。但是,共和党人当了众议长,放出来的视频是大家进入国会山参观,只是人多,混乱、无序,没有暴力,有视频有录像,谁真谁假?
再比如机密档案事件。拜登手下司法部长命令中情局,趁特朗普不在家,率大批人马突然袭击特朗普的海胡庄园,目的是要拿回被特朗普违规拿走的“档案文件”。特朗普当然据理力争,谁知,司法部为了现实公平,也对拜登的家实施“搜查”,结果拜登两个家都有“机密文件”,接下来,特朗普的副手彭斯手里也有,司法部才慌了神,发现历届白宫总统副总统都有这个“毛病”,就发布政令,表示自查自纠,不诉诸法律。他们是“法不责众”?还是揪住特朗普不放?
至于出轨艳星丹尼尔斯,别说特朗普认为检察官是“政治迫害”,看客都会有这样的看法——
1/.当年特朗普竞选总统的时候,就炒作了一番,没有阻挡住特朗普获胜的脚步。
2/.过去的事情(已经结案),现在这些法官为什么又要拿出来大做文章呢?
3/.即便一切都是真的,事情发生在2006年,特朗普是一个帅气又花心的花花公子,在美国社会里,搞出一些花边新闻,既增加知名度,又可以吸引注意力,还能提高身价,特朗普他没有想到会当选“总统”去领导美国,这对美国政客而言属于“履历瑕疵”。克林顿当选总统后出轨,与特朗普的“出轨”截然不同!克林顿屁事没有?特朗普却要被“逮捕”,当然是美国的大笑话!
媒体说,即使特朗普被逮捕,只要没有判刑,都可以参选,所以,美国民主党和特朗普的政治斗争还有一年半的时间,鹿死谁手,不知道!
2023年3月30日 15.55
3. 美国实行什么制度?
所谓政体,就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美国政体
即联邦政体。
美国宪法
在华盛顿等人的推动下,美国成立了制宪会议,并于1787年制定了一部宪法。1789年,这部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这部宪法又称1787年宪法,至今有效。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形式的变化,美国宪法陆续增加了27条修正案加以补充
4.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关于“猎巫运动”,若非特意了解欧洲历史的朋友大抵不甚清楚,从字面上理解,大概就是一场猎杀童话故事里“恶毒巫婆”的运动,假如事实真的如此,那么连小朋友们都会拍案叫绝吧!“猎巫运动”跟残害欧洲中世纪的女性有何关联呢?以下将从三方面具体说明:
判定女巫的标准在公元1646年,中世纪的欧洲判定女巫的标准是这样的:“一个老女人如果脸上满是皱纹,眉毛很长,嘴唇上有软毛,声音尖锐,手中拿着拐棍,身上穿着皱巴巴的大衣,身边还养有猫或者狗,那么就可以直接宣布她是女巫!”
这样的判断着实随意任性、可笑至极,但凡走在街上的落魄、孤寡、独居的老妇人,甚至只是不善言辞,不与人交往的女性都可以被污蔑是女巫,推上火刑架,然后被活活烧死,好比我们看到的那些中世纪电影。
因为这样不可理喻的标准,在整个中世纪的猎巫运动中,据统计有多达200万的女性被残害致死,甚至被株连九族,更别提偏远村庄里因有人被认定为女巫,而全村鸡犬不留的惨状。
假如可以用我国古代女子的话,来形容欧洲中世纪的女性,莫过于“命如纸薄”,因为这种毫无理由的标准,但凡有女子拒绝服从男子的命令,有一丝一毫的反抗,都可以轻易被挂上女巫的罪名,跌入万长深渊。
这场“猎巫行动”实则将欧洲中世纪男权至上的畸形状态暴露在世界的眼中。
宗教信仰的博弈“猎巫运动”发生在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在将近300年的时间里欧洲女性生活水深火热,其实根源在于中世纪末期社会体制的崩溃。
稍微了解过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在中世纪末期的欧洲灾难接踵而至,大饥荒、黑死病、教会分裂、英法百年战争等等,整个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当中,欧洲人没有安全感,开始追逐不同的信仰,以求能够得到救赎。
数个世纪占据欧洲信仰的天主教与新兴的基督教不断争夺信仰,由于信仰不同造成矛盾重重甚至为此丢命的惨剧屡屡发生。
巫师并不属于以上两种宗教,势力较为薄弱,就成了被殃及的“池鱼”。中世纪的欧洲男人将各种社会乱象归咎到魔鬼撒旦和巫师在背后操控(因为流传的童话故事里都说巫婆是恶毒丑陋的老太太)。
其实从罗马时代开始,巫师在天主教看来就是异端邪说,不断地遭受打压,而这次社会体制的崩溃让上位者仿佛找到宣泄的突破口,将所有的罪责一股脑全都推到了女巫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残害。(我在想,假如巫师这个行当里多数是男性,“猎巫运动”是否真的出现?)
“猎巫运动”的产生那是在1484年,由罗马天主教皇英诺森八世亲自下发的教谕,也就是巫师通缉令。
一开始只为了扩大宗教裁判所的权限,镇压巫术的使用罢了,不曾料到两位宗教裁判官为此还沾沾自喜,竟然联合编著了《女巫之锤》教导信徒如何分辨、追究女巫的罪行,以及定下了女巫理应受到的惩罚——火刑。凭借着自身强大的声望,以及在宗教中的权威,这本书传遍了大街小巷,近200年印刷再版近三十次。
天主教对此自然乐见其成,而终日生活惶惶不安的人欧洲人宛如抓住了根救命稻草,盲目地认为巫师是一切祸害的根源,沦为宗教手中的利器,自动自发地剿灭巫师,引以为荣。
史料记载中,苏格兰的天主教长老会承认在此期间烧死的女巫至少4000人,而身在德国的小小主教,每个人手上都沾染了几百至数千的女巫鲜血。更别提那些被遮遮掩掩、未曾留下只言片语的行径有多少了?
女巫无论有罪与否,被押上火刑架时必然背负冠冕堂皇的罪责,罪责的由来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还有精神上的摧残。但凡身上有任何疤痕、胎记、凸点等都会被说成是“魔鬼的标记”;观察女巫的体重、是否会流泪、是否有与小鬼沟通等等。只要任何一点沾上了边,就要被烧死。
这是历史上欧洲女性度过的最为水深火热的日子。
结语“猎巫运动”本质上是天主教对异教徒的镇压和清洗运动,欧洲历史上从未断绝,在中世纪末期因饥荒、战乱、疾病、社会动荡达到了黑暗顶峰。
这场运动从侧面亦彰显了欧洲中世纪的女性地位低下,倍受奴役压迫的事实。大抵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才有了后来的女权主义的诞生、女性寻求解放的众多事迹。
【我是热爱文史的晴空莽莽,欢迎常来看看~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5. 普通法和成文法都是什么?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1.美国成文法基本上是州一级的法律。
2.除了民事诉讼课程是联邦法,美国法学院第一年的课程几乎都是州法律。3.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律的一个特征,它是美国法不仅区别于大陆法系甚至区别于英国普通法。4.两套平行的系统:州法院适用州法律,联邦法院适用联邦法律。州法院有权力适用州法律,包括州宪法。所有联邦法院都适用州法律。5.只有当案件上升到联邦问题的程度,或考虑到某案涉及公民的异籍身份问题,联邦法院才介入。6.美国法官走的是全方位路线,大陆法系法官走的是专业化路线。7.美国的司法审判中,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不需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证和裁决。8.美国法律系统的权力是分散的,它的运行依靠的是各个平等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9.上诉案件原则上都是法律审,很少涉及事实审 10.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以培养律师为目的 11.案件记录是美国法学院的授课内容之一 12.实用主义哲学影响深远,现实精神和经验分析是美国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6. 美国历史上最猛的总统是谁?
美国总统山上有四位总统,分别是林肯、华盛顿、杰斐逊,以及罗斯福。今天就来说说这位西奥多罗斯福,也就是俗称的老罗斯福。
今天就不说他政治上的事情了,聊聊老罗斯福的户外探险。
老罗斯福出生在富裕家庭,生活不错,但是他身体不好,有哮喘。医生从小就对他说,为了多活几年,你最好减少自己的运动量。
但是,这位未来的总统天生就比较倔,你不让我干的,我偏要试试。
他爹也支持,身体不好以后会被欺负,咱们锻炼呗,顺便学学拳击,想出去玩就出去,没啥。于是,这孩子从小就喜欢户外探险,也很喜欢动物。
上了大学之后,他就开始了户外活动疯狂之旅,虽然身材并不高大,但是他开始积极参加户外活动,比如登山。1879年,他登上了缅因州最高峰卡塔丁。
(最右为老罗斯福)
毕业之后,医生告诉他,你身体不好,尤其是心脏。还是找个办公室工作吧,别出去浪了。
老罗斯福能这么听话?他一毕业就结婚了,蜜月旅行就是带着老婆去登山……
转眼到了1884年,他的妻子和母亲都因病去世。伤心的老罗斯福跑到了北达科他州,希望通过大自然平复自己的悲伤。
很快,他爱上了打猎。1901年,他当上了总统,连续两任之后,1909年,退休之后闲着没事,老罗斯福决定去“打猎”。
他组织了团队,跑到非洲探险去了。这支探险团队一共捕获了11397种动物,从最小的昆虫,到最大的河马和大象……有人会问,那怎么运回去啊?
要说明的是,老罗斯福是去“打猎”的,所以他捕获的262种动物,都被“烧烤”吃掉了……
(一身牛仔装的老罗斯福)
剩下的做成了标本,花了一年时间才陆续运回美国。
到了1913年,老罗斯福再一次带队,跑到亚马逊河热带雨林探险了,这次他还带上了自己的儿子。
亚马逊的热带雨林可不是闹着玩的,各种猛兽和疾病,对探险队来说都是致命的。在探险期间,老罗斯福腿部受了伤,感染了疟疾,一直发高烧。
这在亚马逊,是致命的。于是,他要求探险队留下自己,自生自灭。幸好他儿子坚持,再加上自己这些年身板好,竟然挺了过来。
不过,这次探险还是让他瘦了20公斤,并且余生都受到疟疾和腿伤的后遗症影响。
作为一个热爱自然界的人,他在任内一共建立了5座国家公园,截至1916年,他努力促成了23个国家公园的建立、成立了18个国家保护区、建立了51个联邦鸟类保护区……
对了,可恨的是,他的两个儿子还跑到中国猎杀了大熊猫,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杀手”……7. 国外厂家邮件被法官采信的法律依据?
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国外厂家邮件被法官采信要依据相应的国际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法律依据:
1. 国际民事诉讼法条例:根据国际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规定,法官可以采纳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如果厂家与购买者之间存在涉及国际货物销售的合同纠纷,法官可以依据CISG的规定,采信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3. 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机构的规定:如果厂家与购买者之间存在国际合同纠纷,并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将争议提交给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机构解决,法官可以根据相应的规定,采信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4. 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一些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双边或多边协定,规定了证据的采信标准和程序。根据相关协定,法官可以采纳国外厂家邮件作为证据。
综上所述,具体的法律依据将取决于具体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框架。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咨询本国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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