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遗产税(美国遗产税有追溯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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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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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遗产税,美国遗产税有追溯期吗?
根据美国的遗产税制度,是采取先课税再分配的方式,也就是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必须在财产拥有者过世后9个月内,用现金的方式缴清相关遗产税款,之后才可以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钱付税,可以申请延期缴付,但也不可以超过6个月。所以在办理美国移民后,在美国缴纳遗产税,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之内,把该缴的遗产税交给美国国税局。如果在一定时间之内没有缴齐,不止遗产拿不到,还可能需要缴纳庞大的罚金。
2. 把一个美国人需要交的税按序号准确详细列个清单总计是多少种?
一个美国人需要交很多种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所得税: 级进税率制,根据个人收入水平不同,纳税率也不同。
2. 社会保险税: 包括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用于资助联邦社会保险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
3. 州税: 每个州都有自己特定的税收政策,以资助该州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州生活税、房产税等。
4. 财产税: 含房产税、汽车税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财产价值计算。
5. 销售税: 购买商品时会缴纳的税费。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税费,比如旅游税、酒店税、燃油税等。但一般情况下,这些税费并不会由个人直接缴纳。
3. 各国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但是各国具体执行的遗产税制度有较大差别。总体来看,遗产税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总遗产税制
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其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其在表现形式上是”先税后分“。美国、英国、新西兰、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该遗产税制,香港也曾使用过该税制。
二、分遗产税制
又称继承税制,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分别进行课征的税制,其纳税人为遗产继承人,形式上表现为”先分后税“,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日本、法国、德国、韩国、波兰等国家实行分遗产税制
三、总分遗产税
总分遗产税,也称混合遗产税,是将前面两种税制相结合的一种遗产税制,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总遗产税,再对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征收分遗产税,表现形式是是“先总税后分再税”,两税合征,互补长短。
兼蓄了总遗产税和分遗产税两种遗产税的优点,先对遗产总额征税,使国家税收收入有了基本的保证。再视不同情况,有区别地对各继承人征税,使税收公平得到落实。但总分遗产税也存在缺点是,对同一遗产征收两次税收,有重复征税之嫌,使遗产税制复杂化。
4. 怎么评价特朗普税改取消遗产税?
美国税改的消息算是全球性的大热点事件,这两年中国的税也是热点话题。对于老百姓来说,比较关心的问题就两个:一个是我们讲过的房地产税,还有一个就是遗产税。
以前就无所谓,都没钱,但现在都有点钱了,比如说至少有套房。房子可不便宜,那么遗产税收不收,怎么收就比较关键了。
前段时间财政部发出了正式回应,给大家吃了个定心丸,短时间内中国遗产税应该是不会收的。为什么呢?
从国内看:
第一个是因为不太好执行。很多东西很难准确评估价值,比如说像古玩字画等,很多人就拿这些东西来避税,很难估价。再加上如果有人拒不执行,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不好还会引发社会问题,由此可见这个问题很难执行。
第二个是如果强征遗产税的话,有些富人会把资产转移到海外,造成国内资产向外流失的情况,从这几个问题来看,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执行。
从发达国家看:
像美国这些国家是有遗产税的,而且还比较重。像这次美国税改也把遗产税拿掉了,所以遗产税也可能逐步减下来,甚至是没有的。
从国内外的形势来看,遗产税的征收都是件很难执行的事。还有一个很关键的是房地产税,关于房地产税前段时间也出了个正式的文件,以下是解读(摘自网络):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立法先行: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
充分授权:所谓充分授权,应该是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当地房地产情况更熟悉,给地方充分授权,让它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分步推进:分步推进原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取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
房地产税的征收作用:
第一是增加相应的财税收入,后续可以成为房地产领域的一类重要税种,进而较好地支撑公共财政事业,甚至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二次分配,进而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
第二是积极调解收入水平,尤其是对于多套住房持有行为进行干预。换而言之,能够有效地引导购房预期。
第三是能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税背后,势必会对各类需求进行管制,这样部分热点城市热点项目的炒作现象会减少,相应地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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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个美国人需要交哪些税?
1. 联邦所得税
联邦所得税是在美国境内取得收入必须缴纳的税费,包括工资、股息、利息和租金等。成为公民后,您需要按照规定向联邦政府缴纳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而定,税率逐渐递增。税率的范围为10%到37%不等,最高税率适用于超过$518,400的收入。
2. 州所得税
除了联邦所得税之外,各州还有自己独立的所得税。因此,成为公民后,您可能还需要向所在州政府缴纳所得税。有些州不征收所得税,例如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等,而有些州则征收比较高的所得税,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等。
3. 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
成为公民后,您需要向社会安全局和医疗保险局缴纳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社会保险税适用于您的工资收入,税率为6.2%。医疗保险税适用于您的工资收入,税率为1.45%。如果您是自己的老板或您的公司没有为您缴纳这些税费,则您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4. 不动产税
如果您拥有在美国的不动产,例如房产或土地等,则您需要向当地政府缴纳不动产税。税率取决于您的房屋或土地的估价和所在地区的税率。不动产税是一个显著的开支,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
5. 销售税
成为公民后,您需要在购买商品时向州政府缴纳销售税。销售税率取决于所在州的税率。有些州没有销售税,例如阿拉斯加州、蒙大拿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等。
6. 国外的遗产税是怎样来推行实施的?
貌似听说过,是经济公司还是律师事务所负责经营和管理遗产,直到遗产继承人缴纳足够遗产税才能履行继承手续。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充公。具体的网上应该有,自己搜来看一下。
7. 遗产税是什么?
什么是遗产税?
由于遗产税是外国人先开始征收的,因此我在这里原因美国税务局对于遗产税的定义。其遗产税的定义如下:
The Estate Tax is a tax on your right to transfer property at your death. It consists of an accounting of everything you own or have certain interests in at the date of death. The fair market value of these items is used, not necessarily what you paid for them or what their values were when you acquired them. The total of all of these items is your "Gross Estate." The includible property may consist of cash and securities, real estate, insurance, trusts, annuities, business interests and other assets.在这个定义中,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概念需要说明一下:
1. 遗产税是”死亡税“:这个税只在你死了以后征收,是名副其实的收死人的税。
2. 遗产税中的遗产,包括你死的时候拥有的所有财产和利益。
3. 在对你的遗产进行估值时,用的是你死的时候的市场价格,而不是你当时购买这些财产时付出的成本;
4. 在美国,遗产税中的遗产包括:现金,证券(股票/债券),房地产,保险,信托,年金,公司股份和其他资产。每个国家对于遗产的定义不同,这个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会有更详细的解释。
我们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
这个问题没那么简单:让我们先从遗产税的历史讲起。
历史上有记载的遗产税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00年。当时的罗马皇帝奥古都斯开征了一项叫做Vicesina Hereditatium的税。该税规定死去的人如果将财产给除了至亲以外的其他人,都需要向政府交税。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死去时政府征收遗产税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有时候遗产税大约达到一个住所一年的租金那么多。
在美国,最早的遗产税可以追溯到1797年。当时美国和法国在打仗。为了应付战争的开支,当时的美国政府规定在遗嘱上征收印花税。后来到了1862年,当时的美国正在和英殖民政府打独立战争。为了应付每天增加的战争开销,美国政府通过了Revenue Act (1862),规定政府可以在遗嘱上的印花税以外征收遗产税。Source: Darien B. Jacobson, et al: The Estate Tax: Ninety Years and Counting
一开始的遗产税税率取决于被征收的对象和死者的关系。如果是儿子/女儿,那么税率为1%。如果是兄弟姐妹,税率为2%。以此类推,详见上表。如果遗产市值在一千美元以下,那么免征遗产税。
从此以后,遗产税在美国接下来的100多年历史中始终存在。这其中有许多曲折和变化,我们在这里简单说一下。Source: IRS USA
首先你可以看到,美国规定的遗产税的免征额在最近20年大幅度提高。在美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比如20世纪),遗产税的免征额都比较低。比如一直到1976年,遗产税的免征额还只是在6万美元。1985年时,免征额在40万美元。1997年,免征额在60万美元。
大约从2000年开始,美国遗产税的免征额逐渐大幅上升(其实就是为中产阶级减税),从60万美元一路上升到2015年的5百43万美元。也就是说,在当今美国,父母(两个人)给孩子价值一千万美元的遗产是不用上税的。Source: Darien B. Jacobson, et al: The Estate Tax: Ninety Years and Counting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遗产税中被征收的主要遗产对象是房地产。这个在中国是合理的估计(因为大部分中国人的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都在房地产内),不过在美国的历史上却未必。
比如上图中你可以看到,在美国征收的遗产税的绝大部分历史中,最大的遗产部分是公司股票,其次是其他资产和房地产。
遗产税能不能缩小贫富差距?
遗产税的主要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
因此我们先来讲讲这个问题:我们的贫富差距是不是正在扩大?这是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要讲到贫富差距这个问题,我就需要提一下这位经济学家:Thomas Piketty以及他写的一本畅销书:《二十一世纪资本论》。
在这本书中,Piketty详细的回顾了发达工业国家(美/英/法等)历史上的资本回报率,劳动回报,贫富差距等等一些让人很感兴趣的话题。这是一本非常厚重的书,花了我好几个月(断断续续)才看完,里面有非常多的有趣的信息。在这里我稍微挑几个相关的研究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个问题:主要国家的贫富差距变得更大了么?答案是:要看。
Source: Piketty,T: Capital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
比如上面显示的是收入最高的1%的人群在总收入中占得比重。你可以看到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中(美/加/英/澳),他们的收入最高的1%人群在过去30年中,其收入占到社会总收入的比重都有明显的上升。这说明:在这些国家中,贫富差距确实拉大了。Source: Piketty,T: Capital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
但是类似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在其他一些工业化发达国家,比如法国/德国/日本/瑞典。在这些国家中,贫富差距在过去的30年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大家都是工业化国家,为什么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很明显,并且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而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却得到有效的控制?要回答好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写一本书,或者几本书。
在众多的原因和解释中,遗产税可能占有一席之地。回到一开始提到的遗产税定义:如果遗产税征收得当,那么理论上来说越是富裕的家庭,其上一辈去世时被征收的税额就越高(因为遗产税是累进税),这样的话其下一代得到的遗产就越少(相对于穷人来说),那么社会的贫富差距就会变小。事实上,如果仔细比较上述这几个工业国家的遗产税率,你就会发现似乎确实有这么个道理。Source: https://taxfoundation.org/estate-and-inheritance-taxes-around-world/
比如上图比较的是英/美/法/德/日的遗产税率。除了美国以外,其他几个国家的遗产税率都非常高,而且起征点很低。这些征收高遗产税率的国家(法/德/日)的贫富差距都不大(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来看)。美国的遗产税率的起征点很高,其社会贫富差距也非常大。唯一例外的是英国:起征点很低,遗产税率很高,但是贫富差距也很高。关于这个问题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会展开讨论一下。
从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历史来看,遗产税确实和社会的贫富差距有一定的关系。
Source: OECD
比如上图显示的是美国历史上的遗产税/GDP比率和基尼系数。从1970年代开始,美国的遗产税率逐渐下降,而同期的贫富差距也不断上升。这也从反面印证了遗产税对于控制贫富差距扩大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我们需要为社会的贫富差距担心么?《21世纪经济资本论》的作者Piketty显然属于比较悲观的阵营。
比如在上图中,Piketty做出了自己对于法国未来近一百年的贫富差距预测。不管他运用的是何种假设(不同的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增长率),贫富差距看来都只会越来越大。法国在工业化国家中属于比较左倾(更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社会分化前景尚且如此,盎格鲁撒克逊国家(英美)就更别提了。
在前文中我说过,每个国家的遗产税率都不太相同。下面就来详细谈谈这个问题。上图中比较的是不同国家的最小和最大遗产税率。新加坡在2008年以前也是有遗产税率的,但是在2008年以后新加坡废除了遗产税率。上图的税率是2008年之前的税率。上图比较的是各国不同的遗产税起征点(以美元计)。你可以看到相对来说,新加坡(2008年以前)和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都比较高,超过五百万美元。而英国和日本则比较低,在一百万美元以下。当然值得一提的是,上图是经过简化的比较。事实上遗产税起征点的计算要比上图显示的复杂的多,每个国家的政策都不同,涉及到各种考虑,比如是否是自住房,有多少孩子(比如日本),孩子是否居住在国内等等。但大体来说,英/日的起征点低,美国的起征点高这个结论大致还是没有错的。
下面来讲讲美国的遗产税。
从上面的分析中你可以看到,美国的遗产税率起征点很高(父母加起来超过一千万美元),因此美国的遗产税,征收的对象就是富豪(起征点高的目的是让中产阶级少交遗产税)。那么美国在富豪身上能不能征到遗产税呢?首先遗产税对于美国政府的税收收入来说微不足道。在上图中你可以看到,遗产税大约占到联邦政府总的财政收入的不到1%。这个现象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新象。事实上从1980年初开始,美国政府就不断的下调遗产税率,升高遗产税率起征点。因此你可以看到,在死时被征收遗产税的人数越来越低,到最后真正被征收遗产税的确实只是一小部分人。这一小部分上缴遗产税的老实人可能也是“不幸的受害者”,因为美国的遗产税有一些漏洞,因此像诸如Donald Trump这样的超级富豪是有很多办法避税的。在这里简单的举个例子。在这里我要引入一些专业词汇,比如GRAT (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GRAT的操作手法如上图所示,该“避税”手段在2000年的一桩官司中(Walton v. Commissioner, 2000)被美国联邦法院认可(合法)。作为中国人可能你没有必要去了解其中的细节,但是你可以看到通过GRAT的安排,有钱人可以在给自己子女赠与(Gift)的同时,避开上缴遗产税。另外一个类似的有效避税手段叫CLAT: Charity Lead Annuity Trust。CLAT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富人捐款做慈善。在上图中你可以看到,如果一个富人将2百万美元放入一个信托,然后该信托每年给一个慈善基金会17万5千美元(经过折算,总的现值为2百万),那么该信托的受益人需要上缴的遗产税为零(因为全都赠与慈善基金会了)。但是该法令的漏洞在于:如果信托的资产回报率(比如上图所示的7.2%)高于一开始假定的折算率(比如3.6%),那么信托的受益人也会得到投资收益,而那部分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有些朋友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些晕了:这可能也跟你没啥大关系,看不懂也不碍事。)由于这个法律漏洞的存在,CLAT成为很多富豪青睐的避税工具,非常有用。因为对于有钱人来说,如果他们运气好,信托的投资回报很高(高过一开始赠与慈善会的假定的折算率),那么其受益人可以收到不用上税的投资回报。而如果信托的投资收益很低(比如0%, 如上图所示),那么受损失的是慈善基金会,而不是信托受益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受益人上缴的遗产税都是零。看懂的朋友就可以了解扎克伯格宣布将自己公司股票捐献给慈善基金会背后的交税考量了吧。
事实上有钱人要避税,手段远不止上面提到的那些小技俩。比如法国经济学家Gabriel Zucman做个计算:
According to my estimates there's about 8 percent of the world's wealth — $7.6 trillion — in tax havens, and 80 percent evades taxes, meaning only 20 percent is duly reported. 也就是说7万6千亿美元离岸资产中的80%是偷税漏税。该数据在Piketty的《21世纪资本论》中也被提及。
回到新加坡,这可能也是当局政府在2008年决定废除遗产税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海峡时报的报道:
Finance Minister Tharman Shanmugaratnam decided to abolish real estate duty entirely. Minister Tharman remarked that estate duty affected 'our middle and upper-middle-income estates disproportionately compared to wealthier ones'. The Minister's implication was that the very wealthy could use trusts and other legal mechanisms to avoid estate duty. This view was supported by various tax experts.也就是说新加坡政府的高层也意识到,遗产税其实是一项中产税,对于富豪和超级富豪的税收效用可能并不那么明显。
读到这里,你可能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虽然有这么高的遗产税,却不见其社会贫富差距缩小的原因了吧。英国的遗产税法规定,如果个人在其死之前7年以上将资产赠与给他人(比如送给孩子),那么其赠与(Gift)不需要上缴遗产税。
也就是说,如果你很有钱,有好多豪宅,那么你把这些房子送给孩子是无妨的,只要确保自己再活7年以上即可。但是如果你是中产阶级(比如只有一套自己住的房子),你不可能现在就把房子送给孩子(而自己则没有安神之处)。在这种情况下,你死之后送给孩子的房子则要上缴遗产税。这就是上面新加坡财政部长提到的“中产税”的活生生的例子。
中国遗产税
中国政府也有关于征收遗产税的报道。可能的征收起点在80万元,并且逐步提升到5百万,1千万和3千万。
如果你认真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可能就会明白,遗产税并不是一项简单的税种。我需要澄清的是:本人对于遗产税并没有特别的推崇或者厌恶。遗产税对于贫富差距的减小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经验教训,有些国家做的比较成功(比如法德日),有些国家做的不够成功(比如英美)。如果真的要认真征收遗产税达到减小贫富差距的目的,那么推出这么个税种只是一个起步,在后面还有许多具体工作需要落实以达到推出该税种的初衷。
结论
1. 遗产税的诞生并非为了缩小贫富差距,而是为了增加政府的战争开支;
2. 大体来说遗产税越高,该国家的贫富差距越小。前提是遗产税征收公平严密,没有漏洞;
3. 如果遗产税征收有空子可钻,那么该税种会变相成为一种中产税,对富豪的约束力有限。英美有不少现成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不征收(比如新加坡);
4. 如果遗产税征收得当,对于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也有成功的例子,比如德法日;
5. 社会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可能是一个趋势,因此即使不征收遗产税,也需要讨论用其他办法合理的限制贫富差距过分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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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遗产税,美国遗产税有追溯期吗?
根据美国的遗产税制度,是采取先课税再分配的方式,也就是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必须在财产拥有者过世后9个月内,用现金的方式缴清相关遗产税款,之后才可以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钱付税,可以申请延期缴付,但也不可以超过6个月。所以在办理美国移民后,在美国缴纳遗产税,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之内,把该缴的遗产税交给美国国税局。如果在一定时间之内没有缴齐,不止遗产拿不到,还可能需要缴纳庞大的罚金。
2. 把一个美国人需要交的税按序号准确详细列个清单总计是多少种?
一个美国人需要交很多种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所得税: 级进税率制,根据个人收入水平不同,纳税率也不同。
2. 社会保险税: 包括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用于资助联邦社会保险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
3. 州税: 每个州都有自己特定的税收政策,以资助该州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州生活税、房产税等。
4. 财产税: 含房产税、汽车税等,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财产价值计算。
5. 销售税: 购买商品时会缴纳的税费。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税费,比如旅游税、酒店税、燃油税等。但一般情况下,这些税费并不会由个人直接缴纳。
3. 各国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但是各国具体执行的遗产税制度有较大差别。总体来看,遗产税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总遗产税制
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其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其在表现形式上是”先税后分“。美国、英国、新西兰、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该遗产税制,香港也曾使用过该税制。
二、分遗产税制
又称继承税制,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分别进行课征的税制,其纳税人为遗产继承人,形式上表现为”先分后税“,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日本、法国、德国、韩国、波兰等国家实行分遗产税制
三、总分遗产税
总分遗产税,也称混合遗产税,是将前面两种税制相结合的一种遗产税制,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总遗产税,再对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征收分遗产税,表现形式是是“先总税后分再税”,两税合征,互补长短。
兼蓄了总遗产税和分遗产税两种遗产税的优点,先对遗产总额征税,使国家税收收入有了基本的保证。再视不同情况,有区别地对各继承人征税,使税收公平得到落实。但总分遗产税也存在缺点是,对同一遗产征收两次税收,有重复征税之嫌,使遗产税制复杂化。
4. 怎么评价特朗普税改取消遗产税?
美国税改的消息算是全球性的大热点事件,这两年中国的税也是热点话题。对于老百姓来说,比较关心的问题就两个:一个是我们讲过的房地产税,还有一个就是遗产税。
以前就无所谓,都没钱,但现在都有点钱了,比如说至少有套房。房子可不便宜,那么遗产税收不收,怎么收就比较关键了。
前段时间财政部发出了正式回应,给大家吃了个定心丸,短时间内中国遗产税应该是不会收的。为什么呢?
从国内看:
第一个是因为不太好执行。很多东西很难准确评估价值,比如说像古玩字画等,很多人就拿这些东西来避税,很难估价。再加上如果有人拒不执行,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不好还会引发社会问题,由此可见这个问题很难执行。
第二个是如果强征遗产税的话,有些富人会把资产转移到海外,造成国内资产向外流失的情况,从这几个问题来看,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执行。
从发达国家看:
像美国这些国家是有遗产税的,而且还比较重。像这次美国税改也把遗产税拿掉了,所以遗产税也可能逐步减下来,甚至是没有的。
从国内外的形势来看,遗产税的征收都是件很难执行的事。还有一个很关键的是房地产税,关于房地产税前段时间也出了个正式的文件,以下是解读(摘自网络):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立法先行: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
充分授权:所谓充分授权,应该是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当地房地产情况更熟悉,给地方充分授权,让它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分步推进:分步推进原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取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
房地产税的征收作用:
第一是增加相应的财税收入,后续可以成为房地产领域的一类重要税种,进而较好地支撑公共财政事业,甚至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二次分配,进而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
第二是积极调解收入水平,尤其是对于多套住房持有行为进行干预。换而言之,能够有效地引导购房预期。
第三是能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税背后,势必会对各类需求进行管制,这样部分热点城市热点项目的炒作现象会减少,相应地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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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个美国人需要交哪些税?
1. 联邦所得税
联邦所得税是在美国境内取得收入必须缴纳的税费,包括工资、股息、利息和租金等。成为公民后,您需要按照规定向联邦政府缴纳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而定,税率逐渐递增。税率的范围为10%到37%不等,最高税率适用于超过$518,400的收入。
2. 州所得税
除了联邦所得税之外,各州还有自己独立的所得税。因此,成为公民后,您可能还需要向所在州政府缴纳所得税。有些州不征收所得税,例如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等,而有些州则征收比较高的所得税,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等。
3. 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
成为公民后,您需要向社会安全局和医疗保险局缴纳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社会保险税适用于您的工资收入,税率为6.2%。医疗保险税适用于您的工资收入,税率为1.45%。如果您是自己的老板或您的公司没有为您缴纳这些税费,则您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4. 不动产税
如果您拥有在美国的不动产,例如房产或土地等,则您需要向当地政府缴纳不动产税。税率取决于您的房屋或土地的估价和所在地区的税率。不动产税是一个显著的开支,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
5. 销售税
成为公民后,您需要在购买商品时向州政府缴纳销售税。销售税率取决于所在州的税率。有些州没有销售税,例如阿拉斯加州、蒙大拿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等。
6. 国外的遗产税是怎样来推行实施的?
貌似听说过,是经济公司还是律师事务所负责经营和管理遗产,直到遗产继承人缴纳足够遗产税才能履行继承手续。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充公。具体的网上应该有,自己搜来看一下。
7. 遗产税是什么?
什么是遗产税?
由于遗产税是外国人先开始征收的,因此我在这里原因美国税务局对于遗产税的定义。其遗产税的定义如下:
The Estate Tax is a tax on your right to transfer property at your death. It consists of an accounting of everything you own or have certain interests in at the date of death. The fair market value of these items is used, not necessarily what you paid for them or what their values were when you acquired them. The total of all of these items is your "Gross Estate." The includible property may consist of cash and securities, real estate, insurance, trusts, annuities, business interests and other assets.在这个定义中,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概念需要说明一下:
1. 遗产税是”死亡税“:这个税只在你死了以后征收,是名副其实的收死人的税。
2. 遗产税中的遗产,包括你死的时候拥有的所有财产和利益。
3. 在对你的遗产进行估值时,用的是你死的时候的市场价格,而不是你当时购买这些财产时付出的成本;
4. 在美国,遗产税中的遗产包括:现金,证券(股票/债券),房地产,保险,信托,年金,公司股份和其他资产。每个国家对于遗产的定义不同,这个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会有更详细的解释。
我们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
这个问题没那么简单:让我们先从遗产税的历史讲起。
历史上有记载的遗产税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00年。当时的罗马皇帝奥古都斯开征了一项叫做Vicesina Hereditatium的税。该税规定死去的人如果将财产给除了至亲以外的其他人,都需要向政府交税。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死去时政府征收遗产税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有时候遗产税大约达到一个住所一年的租金那么多。
在美国,最早的遗产税可以追溯到1797年。当时美国和法国在打仗。为了应付战争的开支,当时的美国政府规定在遗嘱上征收印花税。后来到了1862年,当时的美国正在和英殖民政府打独立战争。为了应付每天增加的战争开销,美国政府通过了Revenue Act (1862),规定政府可以在遗嘱上的印花税以外征收遗产税。Source: Darien B. Jacobson, et al: The Estate Tax: Ninety Years and Counting
一开始的遗产税税率取决于被征收的对象和死者的关系。如果是儿子/女儿,那么税率为1%。如果是兄弟姐妹,税率为2%。以此类推,详见上表。如果遗产市值在一千美元以下,那么免征遗产税。
从此以后,遗产税在美国接下来的100多年历史中始终存在。这其中有许多曲折和变化,我们在这里简单说一下。Source: IRS USA
首先你可以看到,美国规定的遗产税的免征额在最近20年大幅度提高。在美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比如20世纪),遗产税的免征额都比较低。比如一直到1976年,遗产税的免征额还只是在6万美元。1985年时,免征额在40万美元。1997年,免征额在60万美元。
大约从2000年开始,美国遗产税的免征额逐渐大幅上升(其实就是为中产阶级减税),从60万美元一路上升到2015年的5百43万美元。也就是说,在当今美国,父母(两个人)给孩子价值一千万美元的遗产是不用上税的。Source: Darien B. Jacobson, et al: The Estate Tax: Ninety Years and Counting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遗产税中被征收的主要遗产对象是房地产。这个在中国是合理的估计(因为大部分中国人的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都在房地产内),不过在美国的历史上却未必。
比如上图中你可以看到,在美国征收的遗产税的绝大部分历史中,最大的遗产部分是公司股票,其次是其他资产和房地产。
遗产税能不能缩小贫富差距?
遗产税的主要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
因此我们先来讲讲这个问题:我们的贫富差距是不是正在扩大?这是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要讲到贫富差距这个问题,我就需要提一下这位经济学家:Thomas Piketty以及他写的一本畅销书:《二十一世纪资本论》。
在这本书中,Piketty详细的回顾了发达工业国家(美/英/法等)历史上的资本回报率,劳动回报,贫富差距等等一些让人很感兴趣的话题。这是一本非常厚重的书,花了我好几个月(断断续续)才看完,里面有非常多的有趣的信息。在这里我稍微挑几个相关的研究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个问题:主要国家的贫富差距变得更大了么?答案是:要看。
Source: Piketty,T: Capital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
比如上面显示的是收入最高的1%的人群在总收入中占得比重。你可以看到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中(美/加/英/澳),他们的收入最高的1%人群在过去30年中,其收入占到社会总收入的比重都有明显的上升。这说明:在这些国家中,贫富差距确实拉大了。Source: Piketty,T: Capital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
但是类似的情况并没有发生在其他一些工业化发达国家,比如法国/德国/日本/瑞典。在这些国家中,贫富差距在过去的30年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大家都是工业化国家,为什么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很明显,并且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而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却得到有效的控制?要回答好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写一本书,或者几本书。
在众多的原因和解释中,遗产税可能占有一席之地。回到一开始提到的遗产税定义:如果遗产税征收得当,那么理论上来说越是富裕的家庭,其上一辈去世时被征收的税额就越高(因为遗产税是累进税),这样的话其下一代得到的遗产就越少(相对于穷人来说),那么社会的贫富差距就会变小。事实上,如果仔细比较上述这几个工业国家的遗产税率,你就会发现似乎确实有这么个道理。Source: https://taxfoundation.org/estate-and-inheritance-taxes-around-world/
比如上图比较的是英/美/法/德/日的遗产税率。除了美国以外,其他几个国家的遗产税率都非常高,而且起征点很低。这些征收高遗产税率的国家(法/德/日)的贫富差距都不大(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来看)。美国的遗产税率的起征点很高,其社会贫富差距也非常大。唯一例外的是英国:起征点很低,遗产税率很高,但是贫富差距也很高。关于这个问题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会展开讨论一下。
从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历史来看,遗产税确实和社会的贫富差距有一定的关系。
Source: OECD
比如上图显示的是美国历史上的遗产税/GDP比率和基尼系数。从1970年代开始,美国的遗产税率逐渐下降,而同期的贫富差距也不断上升。这也从反面印证了遗产税对于控制贫富差距扩大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我们需要为社会的贫富差距担心么?《21世纪经济资本论》的作者Piketty显然属于比较悲观的阵营。
比如在上图中,Piketty做出了自己对于法国未来近一百年的贫富差距预测。不管他运用的是何种假设(不同的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增长率),贫富差距看来都只会越来越大。法国在工业化国家中属于比较左倾(更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社会分化前景尚且如此,盎格鲁撒克逊国家(英美)就更别提了。
在前文中我说过,每个国家的遗产税率都不太相同。下面就来详细谈谈这个问题。上图中比较的是不同国家的最小和最大遗产税率。新加坡在2008年以前也是有遗产税率的,但是在2008年以后新加坡废除了遗产税率。上图的税率是2008年之前的税率。上图比较的是各国不同的遗产税起征点(以美元计)。你可以看到相对来说,新加坡(2008年以前)和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都比较高,超过五百万美元。而英国和日本则比较低,在一百万美元以下。当然值得一提的是,上图是经过简化的比较。事实上遗产税起征点的计算要比上图显示的复杂的多,每个国家的政策都不同,涉及到各种考虑,比如是否是自住房,有多少孩子(比如日本),孩子是否居住在国内等等。但大体来说,英/日的起征点低,美国的起征点高这个结论大致还是没有错的。
下面来讲讲美国的遗产税。
从上面的分析中你可以看到,美国的遗产税率起征点很高(父母加起来超过一千万美元),因此美国的遗产税,征收的对象就是富豪(起征点高的目的是让中产阶级少交遗产税)。那么美国在富豪身上能不能征到遗产税呢?首先遗产税对于美国政府的税收收入来说微不足道。在上图中你可以看到,遗产税大约占到联邦政府总的财政收入的不到1%。这个现象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新象。事实上从1980年初开始,美国政府就不断的下调遗产税率,升高遗产税率起征点。因此你可以看到,在死时被征收遗产税的人数越来越低,到最后真正被征收遗产税的确实只是一小部分人。这一小部分上缴遗产税的老实人可能也是“不幸的受害者”,因为美国的遗产税有一些漏洞,因此像诸如Donald Trump这样的超级富豪是有很多办法避税的。在这里简单的举个例子。在这里我要引入一些专业词汇,比如GRAT (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GRAT的操作手法如上图所示,该“避税”手段在2000年的一桩官司中(Walton v. Commissioner, 2000)被美国联邦法院认可(合法)。作为中国人可能你没有必要去了解其中的细节,但是你可以看到通过GRAT的安排,有钱人可以在给自己子女赠与(Gift)的同时,避开上缴遗产税。另外一个类似的有效避税手段叫CLAT: Charity Lead Annuity Trust。CLAT的初衷是为了鼓励富人捐款做慈善。在上图中你可以看到,如果一个富人将2百万美元放入一个信托,然后该信托每年给一个慈善基金会17万5千美元(经过折算,总的现值为2百万),那么该信托的受益人需要上缴的遗产税为零(因为全都赠与慈善基金会了)。但是该法令的漏洞在于:如果信托的资产回报率(比如上图所示的7.2%)高于一开始假定的折算率(比如3.6%),那么信托的受益人也会得到投资收益,而那部分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有些朋友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些晕了:这可能也跟你没啥大关系,看不懂也不碍事。)由于这个法律漏洞的存在,CLAT成为很多富豪青睐的避税工具,非常有用。因为对于有钱人来说,如果他们运气好,信托的投资回报很高(高过一开始赠与慈善会的假定的折算率),那么其受益人可以收到不用上税的投资回报。而如果信托的投资收益很低(比如0%, 如上图所示),那么受损失的是慈善基金会,而不是信托受益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受益人上缴的遗产税都是零。看懂的朋友就可以了解扎克伯格宣布将自己公司股票捐献给慈善基金会背后的交税考量了吧。
事实上有钱人要避税,手段远不止上面提到的那些小技俩。比如法国经济学家Gabriel Zucman做个计算:
According to my estimates there's about 8 percent of the world's wealth — $7.6 trillion — in tax havens, and 80 percent evades taxes, meaning only 20 percent is duly reported.也就是说7万6千亿美元离岸资产中的80%是偷税漏税。该数据在Piketty的《21世纪资本论》中也被提及。
回到新加坡,这可能也是当局政府在2008年决定废除遗产税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海峡时报的报道:
Finance Minister Tharman Shanmugaratnam decided to abolish real estate duty entirely. Minister Tharman remarked that estate duty affected 'our middle and upper-middle-income estates disproportionately compared to wealthier ones'. The Minister's implication was that the very wealthy could use trusts and other legal mechanisms to avoid estate duty. This view was supported by various tax experts.也就是说新加坡政府的高层也意识到,遗产税其实是一项中产税,对于富豪和超级富豪的税收效用可能并不那么明显。
读到这里,你可能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虽然有这么高的遗产税,却不见其社会贫富差距缩小的原因了吧。英国的遗产税法规定,如果个人在其死之前7年以上将资产赠与给他人(比如送给孩子),那么其赠与(Gift)不需要上缴遗产税。
也就是说,如果你很有钱,有好多豪宅,那么你把这些房子送给孩子是无妨的,只要确保自己再活7年以上即可。但是如果你是中产阶级(比如只有一套自己住的房子),你不可能现在就把房子送给孩子(而自己则没有安神之处)。在这种情况下,你死之后送给孩子的房子则要上缴遗产税。这就是上面新加坡财政部长提到的“中产税”的活生生的例子。
中国遗产税
中国政府也有关于征收遗产税的报道。可能的征收起点在80万元,并且逐步提升到5百万,1千万和3千万。
如果你认真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可能就会明白,遗产税并不是一项简单的税种。我需要澄清的是:本人对于遗产税并没有特别的推崇或者厌恶。遗产税对于贫富差距的减小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经验教训,有些国家做的比较成功(比如法德日),有些国家做的不够成功(比如英美)。如果真的要认真征收遗产税达到减小贫富差距的目的,那么推出这么个税种只是一个起步,在后面还有许多具体工作需要落实以达到推出该税种的初衷。
结论
1. 遗产税的诞生并非为了缩小贫富差距,而是为了增加政府的战争开支;
2. 大体来说遗产税越高,该国家的贫富差距越小。前提是遗产税征收公平严密,没有漏洞;
3. 如果遗产税征收有空子可钻,那么该税种会变相成为一种中产税,对富豪的约束力有限。英美有不少现成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不征收(比如新加坡);
4. 如果遗产税征收得当,对于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也有成功的例子,比如德法日;
5. 社会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可能是一个趋势,因此即使不征收遗产税,也需要讨论用其他办法合理的限制贫富差距过分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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