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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房产中介的收费将抬升房价
降低房产中介的收费将抬升房价
徐东华
对于房产中介收费标准的争论早已有之,该提高还是该降低也各执一辞。而已经获得证实的是有关部门将拟出台《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其中将会对房地产中介行业将做出严格规范,且国家发改委也正在讨论对房产中介行业的收费进行调研。
目前房产中介行业的收费,普遍来说是按照2.5%的标准进行收费,其收费依据是1995年左右出台的建设部971号文:“实行独家代理收费,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现在各界盛传两种声音,一种是降低,一种是提高。可悲之处就在于那些对此发表意见比较多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是了解这个行业的,而行业内的人,似乎也没有多少人养成站出来说话的习惯。
我只想以一个从业者的身份抒发自己的观点:中介费应该上涨,而非下降!如果认为房价将会因中介费收取标准的变化而产生变化,那么,降低中介收费只可能让房价快速上涨!!!
在2005年之前,很多中介从事“现金收房”的房屋吞吐业务,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操作手法,简单说就是在买进卖出之间赚取差价。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市场上中小中介占多数,大家没有品牌与长久经营的意识,买进卖出之间自然追求更高利润:买的更低、卖得更高。所以在那个时期,部分违规中介成了房价的推手。
当市场上一批品牌企业形成,加上政府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加大,以及房价信息区域透明化,中介的现金收购空间缩小,很多企业意识到规模回报才是长久发展与利润增长之道,所以将更大的精力与财力投入到扩张人员、扩张店面规模方面,而没有更多财力投入到现金收购方面,因为现金收购需要占压大笔资金,而且一般要占压2—3个月甚至更长。现金收购的现象在如今已经日渐消亡,其比例大概只有千分之几。
房产中介发展到今日趋于规范的地步,其本身而言并非暴利行业,即便是现在2.5%的收费标准,也未必能够收得齐。而随着人员开支以及店租成本的上涨,房产经纪人需要有更多的成交才能获得合理的利润。比如在北京,一家位置相对好一些的店面,年租金普遍超过30万,假如以10个经纪人加1个管理者1个秘书的人员配备计算,那么一个月下来固定的人力成本就要达到接近20000万元,这还不算成交之后的经纪人佣金,再加上办公成本与广告成本,如果这个店一个月流水10万的话基本上是不赚钱甚至赔钱的。
至于媒体所报道的中介在向交易双方收取各2.5%的中介费,我不知道记者是如何调研或者有没有调研,这种情况在我的从业经历中也只听说过极少数的个案,并不具有普遍性。因为对于交易的重要一方也就是业主方来说,他们连国家规定的税费也要转嫁给买方,那又凭什么会给中介出费用呢?有点可笑。
以当下的利润水平,如果说降低现行收费标准,只能将中介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直到把中介逼到“现金收房”的老路上,那时候的房价只可能被抬高而不是降低。
如果说降低中间的费用能够对房价有影响的话,那么降低税费、扶持中介、盘活存量房才是解决房价的终极手段。因为在房产的定价方面,开发商的定价基础并不很清晰,宣传造势之后,可能会达到倍增的利润,而在存量房方面,业主以及市场平均成交价才是定价基础,反过来也只有二手房市场活跃,才能通过市场行为干预开发商的定价策略,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房价趋于平稳。
美国的房地产中介收费水平为6%,这并没有什么人出台什么标准,而是由市场自发调节形成的,中国的收费水平不可能达到这么高,是因为服务水平还达不到那个程度。但是现行的收费标准,已显偏低。
通过从公开报道中的解读,我倒认为市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明确收费项目而作的调研,比如说居间服务费的比例、贷款代办的收费比例、过户代办的收费比例等等,这在以前的文件中是没有的。
果真降低中介费的话,那只能是政策制定的重大遗憾,既然是市场行为来调节收费标准,那么主管部门应该只确定一个可收费的项目列表,然后规定一个收费上限,其他的不妨交给市场。而在这个上限方面,个人认为4%将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